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主要依靠市场经济自由竟争、优胜劣汰的规律和手段来管理和调节。招标是指
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
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
中标的经济活动。在我国的发展还是在最近几年才兴起,因为市场规范和管理机制方面并不是很完善,所以无论是在招标还是投标过程中均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本文主要针对投标过程的风险控制。
风险,就是由于随机因素而导致实际结果与期望结果的差异。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政府、金融、建筑工程招投标实体本身的。所以在投标过程中,我们要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分析能力,尽量控制和转化风险。
首先在投标过程中,招标投标法规建设仍不够健全,改革措施滞后,跟不上社会建筑工程发展的步伐。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尤其在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投标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恶性竞争,同时招标单位鱼目混珠,这就更加大了投标过程中的风险。
其次
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耍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采取低标价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正性;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较大,规范性不强;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
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
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在今天这样一个发达的社会里,世界金融体系日益完善,但是存在间题也不少。来自金融方面的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各国经济受世界的影响也比较大;在中国发展的近10年中,就有很多相关的影响,比如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对中国经济就有着严重的影响,到今年为止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其中存在的经济泡沫也不少,现如今的美国次贷危机,在世界引起的山崩海啸,中国经济也受此影响。同时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也有很大的改变,国际的供求关系,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我们一方面要准备过冬,另一方面还耍艰难的生存。能够存活下来的就是最好的。因此,金融风险也是我们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风险因素。
来自招投标实体本身的风险。
由于评标办法不足面给招投标过程可能造成的风险:相对不变的评标办法难以满足千差万别的工程,评标办法一般经职能部
门和专家修订论证后,经地方人民政论或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有着法规、规章的严肃性,是不允许评标时随时随便修改的。另外,评标办法一旦批准实施后,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不变的。但是由于各个工程项目规模、功能、结构形式却各不相同,因此用一个
固定的评标办法去评议千差万别的工程项目是不科学的。
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成了中标的关键,在综合评标法中,报价这一指标的权重往往占50%一60%,而预算编制是否准确,是报价是否合理的关键所在。如果预算编制不准确就会使报价偏离评标价(或
标底),使得报价得低分并导投标失败。工程招投标过程的时间安排一般都比较紧凑,而编制预算编制准确与否成为投标的关键并不是引进招标投标竞争的初衷,它会使许多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由于发生加减乘除的简单错误而失去竞争力,这对对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均是一大损失。
工程招标投标中限制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目前全国各地先后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将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投标活动都纳人其中进行集体统一管理,统一招投标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投标方式,审定各项工程评定主要方法,而各地的评标定标方法各有差异,例如:评审法,合理低标法,二次报价法,议标法,直接发包法。但有一共同点即招标确立标底,报价受国家决定额标准的限制,综合评价基础上确定中标者。而理论上最优,实际中可行的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未能全面推广应用。因而在招标投标中,投资成本偏高,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操作过程人为复杂化,招标各环节交易成本无法降低。同时还使施工安于现状,不图进取。
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索质急待提高。在国际上,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被认为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国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有八十万之多,大部分人主要工作是套定额。甚至在今天的高等教育中,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最主要的学习内容仍是如何使用定额,如何套单价等等。因此大部分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与实务知之甚少,在建筑企业甚至流行这样的话语“赚钱不赚钱,全靠预算员”,由此可见建筑市场中暗箱操作不正当竞争,层层转包工程,偷工减料的混乱局面也就在所难免。
工程招标代理市场封闭、行政干预、地方保护还不同程序存在。个别市的管理部门,以保护本地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的生存为由,干预限制外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迸入本地承揽招标代理业务。实际上搞封闭就是保护落后,导致本地招标代理机构由于缺乏危机感而失去市场能力。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建设体制问题,市场机制间题也有招标实体自身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干扰了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间题,抓紧研究和解决。
关于上述风险的对策与建议: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分析,找出风险对策,提出解决建议:
国家机关关于行政和体制管理方面的风险作出的对策。建设部在《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中,列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内容的第一项就是“纠正和查处项目法人
规避招标或搞假招的行为,严格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具体又包括如下几项:纠正和查处项目法人对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不实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不按照规定的工程范围和批准权限实行议标的行为;纠正和查处项目法人要工程招标时,不合理划分标段,压缩工期,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或弄虚作假搞“明招暗定”的行为;纠正和标明处行政领导人利用职权干预项目法人正当的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实行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特别是有不合理压工期、压价格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行为;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度,纠正和查处不将工程发包经依法中标的单位,或者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不相符的行为;按照规定应该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的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并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纠正和查处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管理工作中,违反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等规定,担自批准应该进行招标的工程不实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不公开招标,以及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文件,为不具施工条件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为不具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资质等级证书或出具资质证明文件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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