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词条规避招标
补充:0 浏览:19850 发布时间:2011-10-21
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达到逃避招标的目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容易发生规避招标的项目 一是附属工程。附属工程一般比较小,建设单位容易忽视,有些单位还认为只要主体工程招标了,附属工程就不要招标的认识误区; 二是在项目计划外的工程。计划外工程从一开始就没有按规定履行立项手续,所以招标投标也就无从谈起; 三是施工过程中矛盾比较大的工程,建设单位为了平息矛盾,违规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当地村民。 规避招标的手法 一是肢解工程来进行规避招标。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各种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例如在审计过程中就发现某单位将办公楼装修工程肢解为楼地面装修、吊顶等项目对外单独发包。 二是“大吨小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这种做法比较隐蔽,主要是想方设法将工程造价降低到招标限额以下,确定施工单位后,再进行项目调整,最后按实结算。在审计过程中就曾经发现某单位一开始连设计过程都没有进行,直接以一张“草图”进行议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重新进行设计,最后工程结算造价也大大超过投标限额。 三是打项目的时间差来规避招标。曾经发现某单位先将操场跑道拿出来议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明确工作内容不仅仅是操场跑道同时还增加篮球场工程,当然造价也就相应的提高了。 四是在信息发布上做文章,要么限制信息发布范围,要么不公开发布信息,规避公开招投标。 五是部分施工单位多头挂靠搞围标。一家施工单位(包工头)挂靠数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拦网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单位均为一家挂靠,严重破坏了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 其他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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