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幕墙平面方向
变形性能的确定
幕墙平面方向
变形性能以建筑物层间相对位移值来表示,要求在设计的相对位移范围内幕墙不受破坏。要使建筑物层间产生位移,主要原因莫过于地震等灾害所致。为了较好地理解幕墙平面方向变形性能,要对地震和
抗震设防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地震的震级分为十级,小于二级为微震,地震时人感觉不到;二至四级为小震,地震时人有感觉;五至七级为中震,破坏性地震;七至八级为大震;强破坏性地震;大于八级为强震,特大性地震。而地震
设防烈度分为十二度,一至五度地震,地面建筑等无破坏现象;六度地震即产生破坏现象;七至九度地震有较大破坏现象;十度以上地震为毁坏地震。震级表示地震的
强度,表示地震本身能量大小的尺度,它对决定于一次地震中所释放出能量的大小,而烈度则是用以描述地震对某一地区地面和建筑物遭受地震影响强弱程度。一般说来,距震中越远,
地震烈度就越低。震级和烈度的关系可用以下经验公式夹表示:
式中:M为震级
R为距震中距离
从所周知,我国建筑在
抗震设计中提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和大震不倒的设计原则,即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提出的三个设
防水准和两个阶段设计的抗震
设计标准。
1.小震不坏:在建筑物使用期间内可能遇到的小地震,即相当于比设防烈度低1.5度的
地震作用下,建筑结构应保持
弹性状态嘏平损坏。按这种受力状态进行
内力计算和
截面设计。
2.中震可修:即在设防烈度条件下,高层以和一些重要建筑充许出现损坏,经修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保证生命和
设备的安全。
3.大震不倒:在千年不遇的罕见大震中,建筑物会严重损坏但要求不倒塌,保证生产安全。所谓大震,一般指超出设防烈度1-1.5度的地震。
三个设防水准的参数详见表10.0-1
两个阶段设计:两个阶段设计是三个设防水准的具体实施。其步骤是:第一阶段设计是对绝大多数建筑物,应满足一、二设防水准的设计要求,即按照第一水准(多遇地震)的地震参数,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结构分析和
构件内力计算,然后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的要求。第二阶段设计是对地震时容易倒塌的部位进行
塑性变形验算,使薄弱层的水平位移不超过容许塑性位移。
建筑幕墙建筑外
围护结构,建筑幕墙的三个设防水准的设计目标是:
1.当遇到低于本地区基本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幕墙(含
玻璃)不损坏,若部分
接缝宽度增大时,不需修理或加
密封胶修补后仍司一恢复原设计性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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