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事故处理的程序
幕墙屋顶事故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事故处理程序与建筑事故大同小异,其一般工作程序为:申报或委托——成立鉴定小组——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结构
可靠性鉴定——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前复查——处理方案——处理设汁——施工方案——施工检查验收。
1.申报和委托。凡重大工程事故,必须上报。
2.成立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的成立通常应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范围。
3.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一般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主要调查事故的内容、范围。性质,为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法确定提供依据。
4.事故原因分析。
5.结构可靠性鉴定。 通常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
耐久性三项内容。
6.事故调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作过处理,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果,事故处理建议。
7.处理前复查。处理前复查工作的重点是查清是否留有隐愚,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及性质,并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应拍摄照片或录像。
8.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确定的依据是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成果以及用户的要求等。
9.处理设计。处理设计既要保证安全,也要注意经济性及可行性。
10.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确保设计要求和满足规范要求。不合理或错误的施工方集将导致加固过程中新事故的发生。
11.施工检查验收。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根据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文件。
十、事故类型及原因的综合分析
1.概述。建筑事故的发生往往由多种因素构成,其中,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是最基本的四种因素,尤其人的影响不容忽视。通常构成事故的原固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直接原因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违规设计。违章操作等。间接原因是指事故发生场所以外的社会环境因素,如管理混乱、质检失责等。
2.事故链分析。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如果我们将备种原因与结果连接起来,就形成一个链条。通常称之为事故链。由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同,则形成的事故链也不同,主要形式如下:
(1)因果集中型。各自独立的几个原因,共同导致事故的发生,称为“集中型”,如图10.1所示。
(2)因果连锁型。某一因素促成下一要素的发生,这些因果连锁发生而造成事故。称为“连锁型”,如图10.2所示。
(3)复合型。从质量事故的调查中发现,单纯的集中型或单纯的连锁型均较少,常见的往往是,某些因果连锁中又有一些原因集中,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称为“复合型”,如图10.3所示。
通常对于一些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通过事故链的分析,并采用逻辑推理法可以全面查明享故的本质原因.如图10.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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