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既有幕墙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幕墙是建筑外
围护结构,幕墙的
构件都需要在长期监护维修中才能良性运行,长期使用不加维护出现隐患和故障是不可避免的。这次调查中发现大量幕墙长期没有维护维修;很多幕墙代故障使用;一些幕墙的玻璃已经破裂、没有维修更换仍在使用; 90%的物业或幕墙使用管理部门无幕墙维修制度或规定,无幕墙维护知识;有的遇到幕墙问题和故障束手无策,任凭隐患发展甚至形成重要安全隐患不以为然。既有幕墙维修中的问题主要在:
1、既有幕墙使用管理部门或物业部门,无检查维修管理规定和措施或责任主体不清,很多幕墙没有管理维护。
2、检查维修资金不足或来源不明。
3、缺乏具有幕墙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缺乏具有幕墙维护知识的管理人员。
六、既有幕墙安全运行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加速制订既有幕墙安全性检验鉴定标准
既有幕墙是建筑物的外围护结构,在幕墙的一切性能中安全性是最关键、最重要的性能。现在尚无一部特定的检验标准来鉴定既有幕墙安全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正在起草主编的《既有幕墙
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该规程应能科学地回答既有幕墙安全使用年限的必要条件,既定性又定量地解决既有幕墙安全检验,鉴定方面的问题,我们期待着这部特定规程的尽早出台,在较短的时间内,将既有幕墙的安全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2、建议编制《既有幕墙安全使用和维护实施细则》
和《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相配套,应同时编制《既有幕墙安全使用和维护实施细则》。在全国实行。
虽然在国家行业标准
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第12章“保养和维修”中涉及此问题,但已很难涵盖及规范现在所有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状态和维护的要求。所以应在该行业标准该章节的基础上,根据这次全国十城市调查经验,进行充实和完善,重新编制专门的《既有幕墙安全使用和维护实施细则》。该“细则”应解决新出现的问题。
3、建立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解决管理机制中的问题,比如:
(1)明确既有幕墙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与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解决一楼多主,产权分散带来的幕墙安全运行管理的新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很普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幢大楼一幅幕墙为几个甚至几十个小业主所有。这些小业主只管使用,不管维护,甚至任意改变幕墙原结构,破坏性使用;或者互相推诿,使整个大楼既有幕墙安全十几年来无人理会。所以应该在办法中明确谁所有、谁负责维修并承担事故责任。可参照新加坡经验,组建幕墙维修公司,由该建筑物业主委托维修公司管理并承担责任(含事故赔偿责任),不委托的由政府责成业主预交预备费用。
(2)进一步明确既有幕墙安全维护资金来源并专款专用。要维护必然要资金。但现在绝大部分既有幕墙安全运行的维护缺乏资金来源,建议规定有幕墙的工程维修基金提取比例适当提高,鼓励推动产权管理部门拓宽资金渠道。在调查中发现上海市和深圳市一部分大楼实行财产保险,有个别还为既有幕墙安全投入了专项保险。解决了既有幕墙损坏的维修资金和安全事故的赔付金。
4、明确政府各部门管理责任,建设部负责施工阶段管理,房管部门负责使用阶段管理。理顺管理机制:建议在上述“规程”和“实施细则”施行基础上建立由政府监督指导,行业组织管理的既有幕墙安全管理机制,有序地组织调查、鉴定、维护方案设计与维修施工等。
5、加强设计审核,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专业监管力度。建议明确幕墙设计审核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必须聘用有五年以上幕墙设计或施工经历的幕墙专业人才。作为一种补充,建议允许行业成立专门的幕墙设计审核及幕墙监理服务机构,满足社会的有效需求。
6、明确规定竣工资料中应含幕墙设计文件(施工图)。幕墙设计文件与竣工资料应送城市档案馆一套,既有幕墙责任主体的管理人员手中必须保有一套完整的幕墙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7、鉴于调查中发现的
装饰性幕墙中的种种隐患,目前尚无法可依,建议编制装饰性幕墙规范。
8、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行业资深专家成立既有幕墙安全运行专家咨询服务机构,从事以下业务:
A、建筑幕墙有关标准、规范宣贯;
B、隐患工程评估鉴定及维护或加固方案制定论证;
C、对设计审核、监理人员和既有幕墙责任主体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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