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存在结构性隐患
2.2.1
后置埋件的
可靠性
在规范颁布之前,幕墙与主体结构(当时绝大多数主体结构为钢筋
混凝土结构)联结为后置埋件,靠膨胀
螺栓固定,1996年之前,缺少设计、检测依据。当时大量使用的国产
膨胀螺栓的品种规格十分有限,安装施工时无施工工艺规程保证。
2.2.2
结构胶问题
自90年代后期国产幕墙结构胶满足要求之前,国内幕墙基本上使用的是进口结构胶,但对于胶的质量控制几乎完全依赖于国外企业自身提供的资料,销售环节的漏洞使许多假冒产品充斥市场。使必须使用结构胶的隐框玻璃幕墙的质量大打折扣,留下隐患。
2.2.3 面材安全问题
安全玻璃的使用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最初的玻璃幕墙大量使用的是浮法白玻和镀膜原片玻璃。其破裂后坠落的危险性随时存在。此类事故的经常发生已经不能用偶然来说明了。
复合铝板90年代初期引进国内,随即被迅速广泛使用,但其防火性能、板材结构
强度、使用寿命等缺少技术可靠性依据。当时安装的一些幕墙已经老化,甚至失效,面板和外构件脱落的事情时有发生。
长安街90年代初期的一些幕墙工程的问题已出现端倪,公主坟附近某项目、复兴门附近某项目、王府井、北京火车站附近、大北窑附近的玻璃幕墙、
铝板幕墙已经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一些项目的幕墙已经开始改造和更新,虽然其建筑本身的历史还不到十年。西客站的采光顶脱落已是众所周知的。如果到2008年奥运会期间,又有多少十年以上的幕墙和采光顶呢?
建筑幕墙质量隐患的危害性包括:
(1)由于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外立面和采光顶等张显于城市环境当中,轻则漏水,重则坠落,其后果是可视和显在的,社会影响不可忽视。
(2)幕墙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大多属于轻质、高强,强度要求高于装饰要求,而且多用于高层建筑,高空坠落的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
(3)由于建筑幕墙极具时代感的特点,被大量公共建筑所采用,此类建筑多为商业和公众设施,人群密集,是否应该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认识问题?
从现在起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还有4年时间,届时十年以上的幕墙,既1998年以前竣工的幕墙总量约1000万㎡左右。这部分的幕墙隐患在2008年前后如果显露,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3.建议
2001年颁布了新的《建筑结构
荷载规范》(GB50009—2001),相应的有关围护结构的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需重新编制,目前已经完成并已开始执行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1996年颁布的《建筑幕墙》(JG3035—1996)标准和2001年颁布的《金属与石材
幕墙技术规范》(JGJ133—2001)正在修订,预计2005年开始执行。因此建议针对下类幕墙工程进行检查:
(1)对1996年底以前开工、2000年以前竣工项目的幕墙工程;
(2)主要针对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幕墙类)、铝板幕墙、石材幕墙;
(3)单项工程隐框玻璃幕墙3000㎡以上,综合幕墙10000㎡以上,采光顶500㎡以上的幕墙工程;
(4)幕墙高度在50米以上的工程;
(5)长安街以及部分主干道两侧的大型公共商业性建筑、体育场馆、文化设施、标志性建筑等。
检查方式:成立由建委组织的,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组织,对项目摸底排查,责成由各项目的施工单位自检自查,随后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并监督落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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