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层建筑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
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3.高层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
耐火等级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6.建筑物的
伸缩缝、
沉降缝、
抗震缝等各种
变形缝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尤其纵向
变形缝具有很强的拔烟火作用,为此,必须作好防火处理。变形缝的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其表面装饰层宜采用不燃烧材料,严格限制可燃材料使用。变形缝内不准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如上述电缆、管道需穿越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不燃材料套管保护,并在空隙处用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7.管道穿过楼板时,应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空隙填塞密实。
8.冷库采用稻壳、泡沫塑料等可燃烧材料作墙体内的
隔热层时,宜采用不燃烧
隔热材料做水平防火带。防火带宜设在每层楼板水平处。冷库阁楼层和墙体的可燃
保温宜用不燃烧体墙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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