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玻璃幕墙在公共建筑中使用所产生的能源浪费、光污染等问题,北京市规划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在方案初始阶段即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使用。
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玻璃幕墙在公共建筑中被广泛使用,但产生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能源浪费、光污染、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应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在方案初始阶段即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使用。“今后建设单位确需采用玻璃幕墙,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管理规定,委托有幕墙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玻璃幕墙设计,并保证幕墙设计内容在施工阶段的实施。”这位负责人表示。
对于担任整体建筑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市规划委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幕墙设计,设计时应考虑幕墙使用地的自然条件,幕墙的抗震、抗风、抗老化、变形和保温性能等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避免幕墙设置选型不合理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及安全隐患。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设计单位、幕墙专项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市规划委将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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