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逐步成为发达国家工程建设管理主流模式之一。我国EPC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在化工、石化等领域已取得不俗的成绩。然而,EPC模式在房屋建筑领域却较少应用。建筑行业或将面临一场变革,工程总承包(EPC)迎重大利好!
近期,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决定简化《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减少建筑师等注册人员数量,取消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只要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就可以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
该文件一经公布,行业一片哗然。各种言论层出不穷,有叫好的,也有担忧的。但是,有一点是都认同的,就是标准降低,短时间内可能会出现大量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建筑设计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这一举措,表面看来跟建筑施工企业关联不大,其实不然。近半年来,住建部政策文件不断出台,力度一个比一个大。在这些“大动作”的背后,其实是住建部调整建筑业组织结构的整体规划。
而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可能是为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铺路!
1、简化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10月份,住建部公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这一举措,可以理解为“降低”资质标准。一段时间内,是否会出现大量提出资质申请或资质升级的建筑企业,还有待观察。
2、简化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自2017年3月1日起,减少建筑师等注册人员数量,放宽注册人员年龄限制,取消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
根据新的标准规定,最少只要有1名符合条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就可以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
可以想象,这样的标准也会造成短时间内可能会出现大量新申请的设计事务所。
3、加剧行业竞争,新生企业难生存
如果“大量”诞生新的建筑企业和设计事务所,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生存下去。
首先,行业内的竞争更加残酷。新申请的企业资质等级低,无法同大中型企业较量。以建筑工程类别为例,虽然承接工程的范围扩大,但是资质升级的考核指标也提高了不少。想要达到业绩考核的要求,并不容易!
其次,数量上的“泛滥”,必然导致质量上的“良莠不齐”。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有实力的企业才能存活下来。也就是说,在未来1~2年内,可能会有大部分新申请的企业退出建筑市场。
最后,经过一轮筛选后,留下来的企业虽然有能力,但是实力还不足在行业内站稳脚跟。如何稳步向前呢?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朝专业化发展是一个方向。另一个,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这个鲜有企业尝试!
4、设计和施工分开,弊大于利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基本上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是分开的。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是好事,可以分开招标,减少支出。对于建筑企业来讲,设计和施工分开未必值得高兴。
第一,业主的“蛋糕”就那么大,设计单位多拿,施工企业就少拿。
第二,既然是分开的,不存在谁指挥谁的问题。合作过程中,步调可能不一致,要不图纸跟不上工程进度,要不图纸不切合实际情况,难施工。
第三,即便是想联合,但是互相瞧不上。说白了,你是白领坐办公室的,我是工地上风吹日晒的,尿不到一个壶里。设计单位“架子大”,施工单位脾气大,各自都有一定规模,谁兼并谁都不愿意。
简化资质标准后,新申请资质的建筑企业和设计事务所大量出现,行业竞争大大加剧。是时候转变思路了!
5、设计和施工“合体”,有利无弊
如果各自分开,在本行业内遵循固有的发展模式前行,结果就是都成为“虾米”,被小鱼和大鱼吃掉。如果联合起来,成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说打开了一扇门。
首先,“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成本低,竞争力大。联合起来的双方都是小企业,人员、设备都有限,各项成本都不会高,报价自然就低。业主自然是高兴的,招投标时的成功机率就大大增加。
其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磨合时间短,施工效率高。设计施工一体化,双方的步调更容易协调。图纸与施工配合是同步的,出了问题可以及时处理,整体施工效率自然大大提高。
真要说有什么弊端,就是打响知名度比较难而已。
6、背后是整个行业的架构调整
由此,我们也可以大概描绘出整体的改革思路。这是一场从下到上的改革!
第一,降低行业门槛,扩大竞争,施加压力,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
第二,小型企业要生存,要么抱团,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要么走专业化道路,在细分领域发展。
第三,小型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将给中型企业带来生存压力。小型联合体的成本低,报价低,将成为行业“小强”。中型企业虽然在实力上占据优势,但只是一时的,很难长久保持下去。最终,这些企业会去兼并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朝“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展。
第四,大型企业和部分实力强的中型企业,有实力、财力的支持,引领行业向建筑产业化、工业化转型。
工程总承包(EPC)迎重大利好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明确提:“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若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推广工程总承包制的 重要举措,文件的颁布,将有力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2016年3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等7省市开展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函》(建办市函〔2016〕415号)
2016年5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深建市场[2016]16号)
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意见明确“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2016年6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6〕41号)
2016年7月,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328号)
2016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推进工程总承包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6〕906号)
2016年8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第十五章第二项中写到:“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此后不久,住建部就开始出了一系列政策。
2016年8月,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6〕644号)
......
2016年,是地方推动总承包的政策爆发之年!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对3个敏感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说法,或成为政策方向标
2017年2月,新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19号)要求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
2017,是时候为工程总承包改变些什么!
工程总承包全解析
1、什么是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工程总承包包括哪些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方式包括: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工程总承包方式
从国内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施工总承包(D-B)、采购—施工总承包(P-C)是相对容易推广的方式。
3、住建部门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住建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中要求: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5、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分包(词条“分包”由行业大百科提供)?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