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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朱学敏未经希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同意,擅自冒用希洛品牌商标(CIVRO)用于产品宣传,混淆社会视听,事后造成消费者对希洛系统门窗的产品质量产生怀疑,严重损害了希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与产品声誉。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过错,公开道歉并撤销有关CIVRO商标等一切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保护希洛系统门窗(CIVRO)品牌与产权利益,营造健康有序的门窗市场氛围,现就加强希洛品牌保护作出以下声明:
一、“CIVRO”商标为希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依法注册和独占使用的商标。任何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希洛公司授权许可,不得对CIVRO商标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仿用或假冒行为。
二、对于一切擅自仿用设计、假冒商标等非法侵权行为,希洛公司将依法维权,并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追索到底,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及希洛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善意提醒广大客户和经销商注意认真鉴别,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遇到冒用CIVRO商标等侵权事件带来的产品质量问题,可立即向希洛公司反映求证。
四、希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承诺秉承“先进的设计理念、严格的产品检测、完善的技术支持、高效的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铝建筑系统品牌”的品牌理念,以“信誉第一,质量保证,用户至上”为服务宗旨,不断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并继续以真诚的经营态度,注重品质的作风,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特此声明!
希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