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利息可抵扣个税"的传闻,似乎一直都在流传,最近这个消息终于坐实了!7月22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三亚表示,个税抵扣房贷已经确认,可以确定该方案会在全国推广。这个方案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真的是大大的好!
房贷利息抵税是新政?10年前就可抵扣个税
其实在200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过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该通知还明确:“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旧政为何鲜为人知?另一种缴税方式更划算
既然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早可抵扣个税,那么为何大家几乎都一无所知呢?
地税部门专家秦权指出,有三个原因导致该政策几乎未能派上用场,影响也被淡化。
一、住房转让计征个税主要有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两种。因为近年来,各地房产增值幅度都较大,核定征收与据实征收相比,前者缴纳的税款明显要少,于是纳税人都普遍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税款,这样,即便在购房时有按揭贷款利息支出,这时也都派不上用场。
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由购房人负担交易税费的现象,但是按揭贷款利息的支付凭据却在买房人手上,导致实际负税人与支出凭据的分离,因此,大家对在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上均感受不深。
确定“个税抵扣房贷”方案会在全国推广
贾康表示,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已得到确认,可以确定该方案会在全国推广。至于进展,要看个税改革的时间,中央要求的时间是1年左右,但今年可能赶不上了。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方案会在全国推广。
今年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今年将把个税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准确的说应该是“房贷利息抵税”。也就是说,你每月的工资先扣去房贷利息再交税。分析人士认为,把房贷利息部分作为税前抵扣项,最直接的效果是降低了个税负担,从而达到变相降低月供负担的效果。
抵扣对什么人影响最大?
据报道,最有可能先放开的是首套房,个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房贷利息将用来抵扣个税。
房贷利息将可抵税,对于买房人尤其是中产改善家庭来说,是重大的利好消息,可以切实降低还款负担。
此前国家出台的各种降息、降准和减税利好给买房人已经创造了很好的信贷环境,而房贷利息抵税的减负作用也将非常直接。
房贷利息将省15-45%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对大部分人而言,这可以为个人节省房贷利息15%到45%的钱。”
下面让我们举两个例子:
A先生是白领一族,假设他购买的是150万元的住宅,通过商业贷款按揭7成供30年,如果他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5573元,其中约2656元是利息支出。
按照他的税前月收入为1.5万元计算,在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1520元(以上海地区为例)。但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A先生每月将少缴税约680元,相当于利息支出的25.61%。
B先生是企业高管,假设他在上海购买的是1300万元的住宅,通过商业贷款按揭5成供30年,同样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月均还款额约34497元,其中约16442元是利息支出。
按照他的税前月收入为15万元计算,在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51132元,但如果把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抵扣,B先生每月将少缴税约7399元,相当于利息支出的45%。
房贷利息税前抵扣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真的不是个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