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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造师总人数已逼近200万,形成了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网络盛传:建造师需求将锐减,挂靠也将被终结。在此,与大家共同探讨下《通知》对建造师市场需求情况的影响。
一、《通知》中关于建造师相关内容
《通知》第四点提出: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通知》第五点提出: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二、《通知》出台前后,对建造师需求情况对比
类别 |
小类 |
《通知》出台前 |
《通知》出台后 |
资质 |
资质换证,对建造师等主要人员考核 |
需要 |
不需要 |
资质新申请 |
需要 |
需要 |
资质升级 |
需要 |
需要 |
资质升级,对既有资质是否满足标准进行检查 |
需要 |
不需要 |
资质增项 |
需要 |
需要 |
资质增项,对既有资质是否满足标准进行检查 |
需要 |
不需要 |
事中事后动态检查 |
需要 |
需要 |
项目 |
项目投标 |
需要 |
需要 |
项目建设过程中动态检查 |
需要 |
需要 |
三、《通知》出台后,对建造师需求分析
建造师需求总数量=各类资质企业数量×单企业需求数量。(暂不考虑项目影响)
我们要关注两个因子“各类资质企业数量”和“单企业需求数量”:
1、单企业需求数量主要取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次《通知》没有对《标准》中建造师数量进行调整,所以单企业建造师需求数量不变。
2、各类资质企业数量,《通知》出台后,最大限度保留了建筑企业,不会因为换证而使企业数量减少,若按原先换证要求——考核建造师等指标,可能会有一大批企业不能顺利换证,有的企业可能会转行、降级或倒闭,企业数量必将减少,建造师需求总数量也必然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建筑市场对建造师需求总数量不会因为《通知》的出台而减少!
而建造师实际需求数量,将取决于事中事后资质动态检查的力度,是否按《通知》最后强调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则要拭目以待了!
文科考试的特征是什么?相信大家都清楚,以背为主。所以即使是项目管理和工程经济,对计算的要求也是很浅。100道题目,大多数都是考你书上某一句要紧的话背到了没有,看懂了没有?背书谁都会,因此,千万不要慌,不要在特别难的东西上纠缠。
【作者】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从事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13、14日进行,为做好建造师考前辅导的教
建设部组织编写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人事部审定通过,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考试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