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 超高层所用的铝窗,在安装铰链处都必须用内衬加强板以确保窗扇开启的安全性,提高窗的使用寿命;
5.14. 门窗安装使用的铁件壁厚不得小于1.5MM,且表面必须经过镀锌处理;
5.15. 每个门窗的铁件在安装时必须有二个固定点。
射钉固定时离开土建结构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70MM;
5.16. 窗的铁件固定需要用
焊接的方式时,必须做好对窗框的保护工作,严禁焊接的电火花沾溅到铝窗的表面;
5.17. 铝窗洞口是砖墙结构须在砌砖时按规定的间距放入
混凝土砖块,以便门窗铁件的固定;如有遗漏处必须用适当的补救措施,严禁将射钉或膨胀螺钉直接固定在砖墙或
粉刷层上;
5.18. 门窗和墙体之间的缝隙处采用
发泡剂填充,且必须填充饱满;门窗和墙体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40MM,如结构偏差过大时应先做结构偏差修正再填充
发泡剂;
5.19. 门窗四周的粉刷时应留出6×6MM左右的间隙,待粉刷干固后在此间隙上打密封胶,使窗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5.20.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
翘曲。窗扇的铰链部位应放置少量的润滑油,以保证开启的轻巧;
5.21. 推拉门窗的外扇必须用密封胶密封;室内部分可以用
胶条,但
密封胶条应安装完好,不得有脱槽和
脱落现象;
5.22. 所有的拼窗螺钉和固定铰链的螺钉部位都必须涂密封胶。
5.23. 铝框与
主体结构之间采用发泡剂
填缝;两侧使用中性
硅酮密封胶收口;
6. 石材幕墙工艺技术要求
6.1. 根据建筑设计图提供预
埋件大样布置图;
6.2. 石材工程的配件品种、规格、石材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石材板上定位孔(槽)的加工尺寸偏差应符合规定;
6.3. 安装石材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稳定性和刚度;
6.4. 石材表面做好防护处理(除正面外的5面);
6.5. 石材幕墙的
挂板一般由主要的表面应自下而上施工,尽量减少偏差,并严格注意板块质量、色泽的一致性。
6.6. 石材板应安装平整、垂直,接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板材安装的接缝宽度可用垫块调整,应确保外表面的平整、垂直及板的上边平顺后再固定牢固,使其达到质量验收要求。
6.7. 石材与主体框架的连接深度、配合间隙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8. 板面安装完毕后,石材表面应清洗干净。
6.9. 石材板面的清洁,原则上不可使用酸类,如表面上有污渍宜用中性清洁剂清理,应防止石材表面产生
白斑、锈斑等污染。使石材板面具有光泽。
6.10. 石材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防止污损和撞击。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三、材料要求:
3.1. 铝型材:
3.1.1. 铝型材合金牌号及供应状态:6063-T5;材质标准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1-2000中的要求;
3.1.2. 铝型材表面涂层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厚度≥75μm,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4-2000中的规定,具体颜色由建设单位指定;(中标单位需提供相应色卡、色板,注明颜色代号,供建设单位审定)
3.1.3. 型材壁厚:幕墙型材壁厚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的要求,其中立柱受力杆件壁厚≥2.5mm;窗型材主受力杆件壁厚≥1.5mm;门型材主受力杆件壁厚≥2mm; 其它部位杆件壁厚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
3.1.4. 铝型材选用亚铝、广亚、忠旺、源泰或同档次的铝合金门型材厂家生产的铝合金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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