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车辆停靠管理要求与汽车炸弹防范
当车辆载有大重量炸药时,一般在车辆检查时较容易被探测发现,所以对于载有大重量炸药的汽车,安全距离即指控制周界到建筑物的距离;而对于小重量的炸药,假定汽车可以顺利通过安检,那么所谓的安全距离就是指停车道或行车道距离建筑物的距离。不管停靠车辆的大小及其装载的炸药多少,对于建筑物,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建筑物周边限制停车适于用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和其他车辆,但紧急车辆和运营支持车辆除外,不会被赶出限制地区。公务车辆不同于这些运营支持和紧急车辆而被包括在限制停车之列是因为当他们离开限制区域后再次进入区域时,有可能在车内被安放炸弹,这种近距离的威胁是可怕的。对于无人照顾的车辆应指定统一停放区域。对于车辆的停靠管理,规范的要求:
□ 禁区内任何车辆不得停靠;
□ 重要区域内的车辆停靠、停留需具有特殊杈限;
□ 非重要区域的车辆停靠停留不得超过一个时间范围;
□ 对于任何区域内的可疑车辆,一经发现,马上处理。
停靠在建筑物周边的汽车对于建筑物来说,是个潜在的威胁,尤其在不知道车辆信息情况的时候,更力l危险,即使在知道车辆信息的情况下,对于建筑物的重要部位的周边,最好也不要允许车辆任意停靠。
3.6 邮件炸弹
通过邮件传递的包裹炸弹如果在室内引爆,可以导致严重的楼体局部破坏,人员受伤或者造成人员致命伤害。对邮件炸弹的防范要限制邮件收发室的位置以及对可疑威胁或识别出来的明确的威胁的处理方式。
3.7 高速车辆的靠近
行驶中的车辆增加碰撞的能量,为降低车辆速度,汽车障碍就是限制其速度的必要工具。为了较容易的降低汽车行驶速度,要确保在停车及车行道的安全距离内没有畅通无阻的车辆接近建筑物。
根据上述因素的考虑,可将建筑防范爆炸能力评级为下表
4 建筑防爆炸设计要点
(1)设计过程中,应有专业的爆炸设计顾问公司协助,采用物理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方式;
(2)需要考虑建筑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根据UFC-4充分对建筑威胁因素进行评估;
(3)通过安全距离的设计,最大限度减少爆炸冲击波的对主要结构受力体系的破坏,避免楼体主体受损及塌陷;
(4)主要结构的受力体系应有足够的设计冗余,确保部分受力支承梁柱破坏后,不应产生连续性倒塌;
(5)建筑外围护采用防范能力更高的防炸弹玻璃系统,其支承系统应满足抗爆要求,以达到降至最小的玻璃飞溅伤害;
参考文献
[1]《深圳证券交易所防恐风险分析及安全规划建议》
[2]美国国防部(DoD)颁布的美军联合规范UNIFIED FACILITIES CRTTERIA(UFC)
[3]《防炸弹玻璃系统》张明罡
[4]www.kc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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