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80-94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
透射比、
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
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light transmittance,solar direct transmittance,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ance and ultraviolet transmittance for glass in building and related glazing factors 1993.12.30发布 1994.10.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反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反射)比、
半球辐射率和遮蔽系数的测定条件和计算公式。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玻璃以及它们的单层、多层窗玻璃
构件光学性能的测定。
2、测定条件
2.1 试样
2.1.1一般建筑玻璃和单层窗玻璃构件的试样,均采用同材质玻璃的切片。
2.1.2 多层窗玻璃构件的试样,采用同材质单片玻璃切片的合体。
2.2 标样
2.2.1 在光谱透射比测定中,采用与试样相同厚度的空气层做参比标准。
2.2.2在光谱
反射比测定中,采用仪器配置的参比白板做参比标准。
2.2.3 在光谱反射比测定中,采用标准镜面反射体作为工作标准,例如镀
铝镜,而不采用完全漫反射体作为工作标准
2.3 仪器
2.3.1 分光光度计,测定光谱发射比时,配有镜面反射装置。
2.3.2 波长范围紫外区 280-380nm;可见区 380-780nm; 太阳光区 350-1800nm; 远红外区 4.5-25μm。
2.3.3 波长准确度紫外-可见区 ±1nm以内;近红外区 ±5nm以内;远红外区 ±0.2μm以内。
2.3.4 光度测量准确度紫外-可见区 1%以内,重复性0.5%;近红外区 2%以内,重复性1%;远红外区 2%以内,重复性1%。
2.3.5 谱带半宽度紫外-可见区 10nm以下;近红外区 50nm以下;远红外区 0.1μm以下。
2.3.6 波长间隔紫外区 5nm;可见区 10nm;近红外区 50nm或40nm;远红外区 0.5μm。
2.4 照明和探测的几何条件
2.4.1 光谱透射比测定中,照明光束的光轴与试样表面法线的夹角不超过10o,照明光束中任一光线与光轴的夹角不超过5o。采用垂直照明和垂直探测的几何条件,表示为垂直/垂直(缩写为0/0)。
2.4.2 光谱反射比测定中,照明光束的光轴与试样表面法线夹角不超过10o;照明光束中任一光线与光轴的夹角不超过5o。采用to角探测的几何条件,表示为to/to缩写为(t/t)。
3、各参数的测定 以下各参数的测定,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二章和各参数相应条款中的技术要求规定的条件。
3.1 可见光透射比表1 标准照明体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Dλ与明视觉光谱光视效率V(λ)和波长间隔Δλ相乘
3.1.1 单片玻璃或单层窗玻璃构件 τ(λ)是实测可见光光谱透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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