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A.1
设备
A.1.1
试验框架
试验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试验载荷,且不影响试验结果,并应具有满足试验安绍的夹紧装置。试验设备示意见图B1.
A.1.2
撞击物体
撞击物体是总重量为〔50±0.1)公斤的软体重物,由两个轮胎、两个重块和其它
连接件组成,轮胎内压力宜为0.35±0.02MPa。符合图B2的规定。
A.1.3
测量设备
a)悬挂装置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体的钢丝绳宜为直径为5mm的
不锈钢钢丝绳。在最大降落高度处,悬挂钢丝绳与挂点水
平面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14°。
b)撞击物体和悬挂钢丝绳在自山状态时,轮胎外缘与试件表面的距离宜大于5mm,且小于15mm。撞击物体的儿何中心应位于被测撞击点以50mm为半径的范围内。
c)撞击物体释放装置应能准确定位撞击物体的提升高度,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并确保撞击物体被释放后能自由下落。
A.2
试验环境
试验样品应在15℃-30℃温度范围、25%-75%
相对湿度的非破坏环境中存放和试验。
A.3
程序
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在正常的使用状态,开启部分应在闭合状态。
A.3.1
撞击能量
撞击能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E=9.8mh
式中:
E--撞击能量(N.m)
m--撞击物体的质量(kg)
h--撞击物体有限下落角度(m),为图B1中C。
A.3.2
确定撞击点
可选择建筑师指定的任何部位进行撞击试验,一般可选择如下部位进行试验:
a)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
b)横梁的中点;
c)立柱和横梁连接点上方100mm;
d)楼面上部800mm一下部位幕墙面板的中心。
A.3.3
试验过程
a)试验宜从较低降落高度进行,然后逐级增加高度,观察并记录试件的状况,测量试件的残余变形。降落高度的误差为±20mm。应避免因
弹性多次反复撞击。
b)对室内侧耐撞击有要求的试件,应进行室内侧撞击试验。
A.3.4
结果判定
违反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
a)幕墙应能吸收撞击能量,保持原有性能;
b)撞击力消失后,幕墙应能恢复,不应发生永久变形;
c)撞击力不应导致幕墙零部件
脱落;
d)幕墙面板应能达到其产品标准规定的耐撞击性能。
A悬挂钢丝绳;B释放装置;C降落高度;D软体重物于试件间的距离;E机座;
F1支撑件;F2操作支撑件;G挂点;H试件
1吊环;2螺杆;3锁紧六角螺母;4六角螺母;5调整垫;6重块;7轮胎;8轮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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