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靠技术进步,把改善人民生活与节约能源兼顾起来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的
建筑耗能问题并不突出。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人均居住面积特别是大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相当少,只有4-5平方米。当时
住宅建筑少,办公楼、商场、宾馆等
公共建筑更少。建筑物少,建筑耗能自然也就少。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各类建筑物兴建了200多亿平方米,超过了历史存量。建筑物多了,能耗的载体自然就多了。
中国南部、中部、华东和西南以往的建筑物就温度调节来说,在性质上是不节能的(通风方面除外),但在实际上却是基本不耗能的。当然这是以人民的低生活水准为代价的,特别是华东、中部、西南地区(即冬冷夏热地区)的人民必须忍受冬天的寒冷、夏天的酷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技术的进步,人民合理的要求提高生活、工作的舒适度,建筑物开始耗能,而且增加很快。近年来南方地区的建筑大半年时间要靠空调降温;冬冷夏热地区的建筑要在冬季以空调、电热器
采暖,在整个夏季甚至春末、秋初要以空调降温。
东北、华北、西北(即三北)地区的建筑,过去在冬季也一直采暖,但标准较低。不论农村或城市,居民在室内穿着棉衣、棉鞋是比较普遍的。现在采暖标准高了,城市居民在室内仍着棉服的已很少见。过去在夏季建筑基本不耗能,现在不仅华北,就是西北、东北许多城市也要在夏季用空调降温。
除了南方地区,中国大部份地区居民过去一般十几天甚至几十天洗一次澡。现在人民普遍提高了卫生意识,经常洗澡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习惯。洗澡要用热水,水是比热最大的物质,耗能不少。
增加住宅和公共建筑,提高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舒适度都是应该的,今后还应继续增加和提高。节约能源才可能持续发展,必须作为基本国策坚持不懈。这两者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关键是要大力推广
节能技术。
一般来说技术进步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要扭转中国经济高耗能的局面更非可以一蹴而就。与发达国家的巨大技术差距、见拙的财力、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中国在世界经济分工中的地位等都是严重的制约因素。但是,在降低
建筑能耗方面情况有所不同。在
建筑节能方面,中国在技术上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相对比较小,推广建筑节能的投入相对较低,成效又可以很显著。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对扭转中国经济高耗能局面本应做出突出贡献。
1980年国家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实行的《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称为“80通则”)在建筑节能方面还没有多少考虑和规定,按此通则设计建造的建筑比发达国家同期建筑耗能高3-4倍。1985年主管部门颁布了《民用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从1986年开始实施(以下称为“86标准”)。这一技术规范完全是基于国内已经掌握的易于普遍推广的成熟技术。由于“80通则”在建筑耗能方面非常落后,“86标准”比“80通则”一下降低能耗30%以上。其后,由于新技术的开发和引进,“86标准”显得很过时了,1995年主管部门修订了《民用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规定从1996年开始实施(以下简称“96标准”)。“96标准”同样是基于国内已经掌握的、易于普遍推广的成熟技术。按照这一标准,建筑能耗将比“86标准”再减少30%以上。2001年主管部门又颁布了《夏热冬冷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同样基本国内成熟技术,如果实施节能效果同样显著。
从95年至今,中国有关单位又引进和开发了许多更有效的节能技术。从应用这些新技术的示范单位的效果看,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较“96标准”又降低10%-30%,其中许多技术已相当成熟,具备了大规模推广的条件。按照国内已经掌握的成熟技术和社会可以普遍接受的建造成本,中国建筑耗能大体本来可以是发达国家的1.5倍左右,而不是现在的3-4倍。
然而非常不幸的是,新建筑大多数未采用节能技术,既有建筑几乎都未改造;比原有建筑耗能还高的设计和材料例如不通风的房型、
导热系数极大的
落地窗、外飘
窗等却时不时在全国刮起流行的旋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攀升,建筑能耗总量大增,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的比重亦节节上升,近年已占到将近30%,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二、必须提高建筑节能规范的权威性和配套性,将建筑节能纳入法治轨道
在中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但是一个类别的规范――建筑节能规范,如此被漠视,如此不落实,即便在中国也是极为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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