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目前门窗设计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前言
门窗是建筑外
围护结构的开口部位,是抵御风雨尘虫,实现建筑热、声、光环境等物理性能的极其重要的功能性部件,并且具有
建筑外立面和室内环境两重装饰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安全、舒适节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必须具有
采光、通风、防风雨、
保温、
隔热、
隔声、
防尘、防虫、
防火、防盗等多种使用功能,才能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室内居住环境;同时作为建筑外墙和室内装饰的一部分,其结构形式、材料质感、表面色彩等外观效果,对建筑物内外的美观协调起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和装饰作用。
近10年以来,我们的新建筑存在以下几大问题:建筑中大部分采用无色透明
玻璃的
铝合金门窗和
塑钢门窗,许多建筑都采用近乎密闭式的大玻璃窗、落地玻璃(阳台)门等设计,但极少考虑节能、
遮阳和通风措施,大大增大传人屋里的
太阳辐射热量,外墙体与门窗的保温性能不匹配。
我国早在1993年颁布了相应的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1996年颁布了《民用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001年颁布了《夏热冬冷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些规范的颁布,也反映了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轨迹:由北向南,由居住建筑到
公共建筑。但由于种种原因,执行力度并没有广泛深人。
但2005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有许多条款被列人国家的强制性条文内,相应地各地政府发布了具有地方法律效力的法令,上海市在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政府令第50号《
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强制规定:自2005年7月15日起新建住宅与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办法》的第九条与第十条分别对设计单位与图纸审查机构提出具体的要求。所以,对于建筑的节能设计,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门窗还是有比较多的问题,本文从门窗本身的设计方面简单论述一下。
二、目前门窗设计上存在的问题
1,窗户面积趋向大型化
现在的时尚一般都是追求大采光、大通风,随之设计出的大窗型,就留下了个主要隐患:
A、单樘窗户面积过大,造成
型材、
五金件负荷过载,给窗户的性能带来了影响;
B、为了提高抗
风压、水密、
气密性,不得不增加锁点、锁座的个数,及增加型材的
强度,但同时带来了成本的提高和传动系统的整体
可靠性的问题。因为零件越多,可靠性越低;
c、开启窗户过大给节能带来了严峻的课题。
2.窗墙面积比过大
如今,由于时尚的追求,在建筑设计中窗户面积占了越来越多的部分。在《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对窗墙面积比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强制规定“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
新标准中规定,对寒冷和严寒地区,确定
传热系数K值,应按两个条件:即体形系数和窗墙面积比来决定。这样,贯彻《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纠正一个错误认识:即窗的K值,在一个地区或地点,不是
固定一个值,而是根据体形系数和窗墙面积比来确定。例如,
哈尔滨市属于严寒地区A区,其K值确定是:体形系数<=0.3和窗墙面积比<=0.2时,窗的K值只许选用<=3.0W/m
2.K;而体形系数<=0.4和窗墙面积比<=0.7时,窗的K值只许选用<=1.5W/m
2.K;从这一点看出,像普通的单玻
铝合金窗(传热系数K=6.4W/m
2.K)在寒冷和严寒地区是不可能再用了。像双玻、
中空、双腔、充
惰性气体、
铝合金断热型材,这种窗体构造的传热系数能达到K=1.5-3.0W/m
2.K,在北方地区会大量使用。
同样对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只要求窗墙面积比与传热系数和
遮阳系数的限制。例如,上海市处于夏热冬冷地区,若窗墙面积比为0.2<=至<=0.3时,窗的K值只许选用3.5W/m
2.K,遮阳系数sc为<=0.55;若窗墙面积比为0.5<=至<=0.7时,窗的K值只许选用2.5W/m
2.K,遮阳系数SC为<=0.40/0.50。这样,对窗的设计,一个地区一个窗型的思路就改变了。要形成系统窗型,以满足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具体要求,从而作到合理的“性价比”。如果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窗户设计的大小必须满足标准要求,墙面积比过大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2004年5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执行首部针对百姓住宅工程的门窗
技术标准—北京市工程对设技术标准《住宅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其中将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由过去的3.5W/m
2.K限制到了2.8W/m
2.K以内,这意味着北京新竣工的建筑项目上所安装的
铝合金门窗将全部采用
隔热铝合金型材和
中空玻璃。值得关注的是,此规范为北京市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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