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建设厅下发了《全省
建筑节能2005~2007年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以提高新建
民用建筑节能达标率为重点,以强化监管为手段,以试点、示范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新建民用建筑贯彻执行《民用
建筑节能设计规程》。2005年,设区市规划区内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0%以上;2006年,设区市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县城(市)达到60%以上。
新建公共建筑逐步执行节能标准。设区市、县城(市)2005年7月1日起新开工公共建筑100%达到节能标准。
提高节能标准。2006年出台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规程》,并开始全省试行,2007年全面推行。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2005-2006年开始有条件设区市开始试点,2007年设区市全部试点,并研究出台相关
技术标准和政策。
积极推动
太阳能、地能等
可再生能源利用。力争从2006年开始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率大幅度提高,并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
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5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县城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6年“禁实”工作向部分重点城镇和农村延伸。《安排》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建筑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不执行节能标准、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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