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词条轴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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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压比指柱(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柱(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进一步理解为:柱(墙)的轴心压力设计值与柱(墙)的轴心抗压力设计值之比值)。它反映了柱(墙)的受压情况。 概述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0011-2010)中6.3.6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50010-2010)中11.4.16都对柱轴压比规定了限制,限制柱轴压比主要是为了保证柱的塑性变形能力和保证框架的抗倒塌能力。抗震设计时,除了预计不可能进入屈服的柱外,通常希望框架柱最终为大偏心受压破坏。箍筋对混凝土的约束能够提高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和混凝土的受压极限变形能力。但在计算柱的轴压比时,仍取无箍筋约束的混凝土的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不考虑箍筋约束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提高作用。 u=N/(A*fc), u—轴压比,对非抗震地区,u=0.9 N—轴力设计值 A—截面面积 fc—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3.6 中的注释第一条: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的结构,取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 限制轴压比主要是为了控制结构的延性,规范对墙肢和柱均有相应限值要求,见《抗规》6.3.7和6.4.6,在剪力墙的轴压比计算中,轴力取重力荷载代表设计值,与柱子的不一样,不需要考虑地震组合。 取值 结构体系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 注:1.轴压比μ指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柱和框支柱轴向压力设计值N与柱全截面面积A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乘积之比值;对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的结构,取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5~C70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0.05;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75~C80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0.10。 3.剪跨比λ不大于2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按表中数值减小0.05;对剪跨比λ小于1.5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 4.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且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8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0mm时,轴压比限值均可按表中数值增加0.10;上述三种箍筋的配筋特征值均应按增大的轴压比由规范中《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表》确定。 5.柱经采用上述加强措施后,其最终的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1.05。 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时,轴压比不满足要求的调整: 1、 查看:混凝土构件配筋及钢结构验算简图 调整标准: 抗规6.3.7和6.4.6,高规 6.4.2和7.2.14 主要为控制结构的延性,规范对墙肢和柱均有相应限值要求,见抗规6.3.7和6.4.6,高规 6.4.2和7.2.14。 轴压比不满足时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SATWE程序不能实现。 2)人工调整:增大该墙、柱截面或提高该楼层墙、柱混凝土强度。 其他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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