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省级住建、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清查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
看点一:此次发文是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算是奉诏清查;
看点二:住建部以往发文对象都是本系统下属部门,而此次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一同清查,可见这批示下的是严令。
清查的目的: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繁多,负担沉重。摸清目前建筑业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现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其实就是一句话,为企业减负。建筑业能否熬过这个严冬,就看各地清查的力度了。那些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干打雷不下雨的地区可要明白,“抗旨”是要“杀头”的。
任务分工:
各地住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提出涉及本地区建筑业企业目前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填写《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统计表》,一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住建部和财政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提出由本部门所设立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填写《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统计表》,一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住建部和财政部。
住建部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各类保证金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后,将保留的涉及建筑业企业的保证金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分工很明确,各自梳理本地区、本系统内的清单,住建部和财政部负责审核后报国务院。
不落实的怎么处理?
对不按要求落实清查工作,不如实清查及瞒报保证金收取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前两天克强总理刚刚过问建筑业营改增如何切实减负,今天两部门就联合发文清查各类保证金……这足以说明,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终于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和重视。有了党和政府的支持,相信我们一定能够熬过这个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