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新闻《汶川地震后所建8级
抗震建筑不抵7级地震》广为传播。起因是,21日雅安市宝兴县县长亲口承认“全县房屋几乎全部受损”,这一官方说法激起网民愤慨,因为这其中就包括“汶川地震后重建的建筑”。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次地震中房屋倒塌的现象?
芦山地震中倒塌的房屋
1. “8级抗震建筑不抵7级地震”的说法中有概念错误
建筑抗震只说“度”,不说“级”
五年前的汶川之痛,最痛就在于大量房屋(民房和公共建筑)倒塌而带来的伤亡。正如“地震不杀人,杀人的是地震带来的房屋倒塌”所言,人们在灾后反思建筑的抗震性自然是题中之意。
在2008年汶川地震以前,新建建筑就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这也是我国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上述区划图,此次芦山地震震中芦山县和西北的宝兴县新建建筑要按照7度设防,同时,医院、学校的建设要提高一个设防等级。但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雅安也是当年汶川地震灾区),四川部分地区的重建建筑要求按照“8度抗震”来设计施工。由于人们混淆“度”和“级”的概念,就得出了“汶川地震后所建建筑应为8级抗震”的说法。
汶川地震后的映秀镇漩口中学
看起来,这次雅安芦山7级地震还没有达到8级的标准。但是,对于房屋的抗震性而言,震级并不是衡量指标,烈度才是。形容一个地震的强度,一般会用震级和烈度同时表示。震级反映的是单次地震中能量的释放总量,同一次地震中只有一个震级,可以评估地震能量的大小,但是对于判断受灾情况缺少直接的意义;烈度指地面震动的强烈程度,是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一次地震有多个烈度,视不同场地距离震中的距离以及当地的岩土场地条件而不同,它是可以直观反映震灾严重程度的指标。比如汶川地震和唐山大地震,最高烈度达到11度,远超我国抗震设防标准的9度上限,所以危害特别巨大。
这次雅安地震的部分烈度已经超过当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
汶川地震后,地震区划图做了大面积修改。在08年之前,宝兴县的东北部的抗震设防烈度已经进入8度区,其余地区位于7度区;芦山县基本位于7度区内。汶川地震后,宝兴全县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标准由过去7度提高到8度,但天全县、芦山县烈度未作调整。
据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所孙景江团队在地震当日发布的烈度分布估计图,震中芦山县烈度为9度,宝兴县、天全县也有部分区域烈度在8-9度间,显然这都超过当地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前方各路记者发回的信息以及国家测绘局发布的灾后高清地图综合判断,震中的芦山县,以及周边的宝兴、天全县确存在房屋垮塌的现象,尤其是雅安市通往芦山县城的道路两旁,垮塌房屋众多。
地图反映龙门乡附近有大面积房屋倒塌
然而烈度突破当地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也不意味着房屋倒塌的应然性
1989年11月,原建设部正式发布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在这部被业内认为已经趋于完善的抗震设计规范的首页就明确提出,“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失或者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计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至于倒塌或者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总结一下,就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不管是大震、中震和小震,最低的目标是“不至于倒塌或者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由此判断,当超过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时,建筑受损是正常现象,“震而不倒”即合格。但根据23日晚四川省政府发布的最新受灾情况,雅安地震已经造成当地城乡居民住房倒塌共6.09万余间,这不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数字。
退一步来说,建筑遭遇强烈地震后倒塌的方式,也可分为“脆性倒塌”和“延性倒塌”。按照抗震标准建造的房屋,在遭遇强烈地震时,即使严重扭曲变形,也不会在瞬间倒塌即“脆性倒塌”,而只会“延性倒塌”,从而确保更多的人逃生的机会。目前无法判断这些倒塌的建筑,是“脆性倒塌”还是“延性倒塌”,或许从死亡人数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2. 汶川地震后,雅安在房屋抗震方面工作不力?
从新闻里看,雅安对房屋抗震工作不能说不用心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雅安市有176423户农房受损,其中31641户需重建,144782户需维修加固;城镇住房有3581套需重建,27128套需维修。在08年年底,雅安市即向社会发布“全市农房维修加固已全部完成”、“全市城镇住房维修加固已完成96.7%”的消息。其中芦山县有412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规模为32.57亿元,这个投资相当于芦山250多年的本级财政预算收入。09年,该县宣布“农房和城镇住房重建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在标准方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雅安对北部6个县区抗震设防烈度作了调整,其中宝兴从7度提高到8度设防。
08年6月雅安即启动规划重建
在公共设施的建设方面,按照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关于“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雅安市提高了这些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按照比民用住宅高一级的标准,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在防震减灾方面,雅安市防震减灾网在地震前几日,还在高频率发布各种相关信息。
这些工作为何没能阻止房屋倒塌的发生?
可能的原因之一,是汶川震后新建或加固的建筑未能工程达标。
我国目前尚无针对抗震设计的专项验收方案,一般的民用住宅验收顺序为:①检验批(一层楼验收)→②分项分部工程(结构工程施工完成)→③单位工程(一栋楼施工完成)。第一部分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政府部门只在第二、三部才会参与,也就是说政府职能部门看到的是隐蔽后的成品,主要的施工质量还是在项目上进行控制。
按照程序,监理是执行抗震设计规范的重要一环。但是,中国监理与质监机制的失位,恰恰是导致抗震设计规范乃至各类建筑质量规范难以在施工中得到保障的直接原因。原建设部明确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进展各环节的职责,并要求每一个工程环节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建设方与施工方为追求工程效率,处于弱势地位的监理公司很难因工程质量问题,强迫施工方停工整改。
可能原因之二,是农房的加固工作本来就薄弱。
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省为农村新建房屋统一发布了建筑设计图集,考虑到抗震设防的需要,即使是农村新建的民房,也应包括地圈梁、构造柱这样的抗震结构,理论上说,芦山、宝兴等受灾地区的农房建设应该考虑抗震设防。但乡镇农民经常自建房屋,建设中的规范性存疑。
另外就是按照汶川地震后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对所有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设防未达标的已有建筑,进行抗震加固,仅将要求范围限于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等。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即使是处于地震带上没有抗震设防的老房子,只要房子没有成为危房,监管部门也无法要求住户搬离。考虑到此次受灾的农村地区多年来已形成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中多为老人小孩的局面,他们往往也没有经济条件和精力加固或重建自家的房子。
3. 对建筑抗震必须毫无马虎
横、纵对比来看,提高建筑物抗震烈度可以最大程度降低伤亡
智利瓦尔帕莱索市的建筑物是按地震烈度8度设防,1983年那里发生7.8级强烈地震,100万人口的城市仅造成150人死亡;与中国唐山市相比,震级和人口相当,唐山地震造成24万人死亡,破坏损失的程度天壤之别。
被海啸带进太平洋的日本房屋,漂了一个月后依然没有散架
1995年日本大阪-神户地区发生7.3级地震,导致近6000人死亡,20余万幢房屋倒塌破坏,震后调查表明,遭受严重损坏的建筑物都是未能按照1981年修订过的日本抗震规范修建的,而按照新的日本抗震规范修筑的建筑物基本安然无恙,这充分显示了城市建筑物按照抗震设防的重要性。
房屋倒塌带来三个疑问
第一,汶川地震后芦山县的抗震设防标准没有提高,这个决策是怎么做出的,是否科学?
第二,新建房屋和加固房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不该倒的倒了”?
第三,汶川地震后是否存在没有加固重建的农房,对这些农房如何做出更合理的决策,确保其不像这次的地震中一样大面积倒塌?
结语
从目前情况看,在芦山和宝兴两地,包括学校和医院在内的公共建筑基本没有在地震中完全垮塌的,这说明我国公共工程建设的强制性国标,在汶川地震后得到了反思和贯彻,但对于农民的私宅,如何做好抗震的监督,仍有很长的路需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