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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幕墙网】1.解读一:
幕墙设计的发展方向是设计施工一体化首先,从国家的相关文件来看,幕墙设计资质有独立存在与设计施工一体化两种状况。就实际状况来看,几乎百分之百都是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都是一家施工企业拥有。按目前的资质标准(包括征求意见稿)来看,1000万元的巨额注册资金来成立一家独立的幕墙设计公司好象并不现实,也并不能体现出国家对幕墙设计资质真正独立存在的决心。仅从操作性来看,现在执行的办法只是将以前一分而为二的设计与施工资质合二为一,为避免强制性的合二为一带来的企业负担,采取了两者并存的过渡方式。
其次,近十几年来,工程总承包在国际工程中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工程承包的主要实施模式。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Design Build Institution of America)的报告,国际上“设计-建造”总承包(D-B)比例,1995年就已达到25%,2000年上升到30%,2005年上升到45%.目前有近一半的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造。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建筑工程承包领域的过渡期已结束,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将按承诺对外开放。国际工程中最大的承包商都会利用工程总承包方面的优势,与国际投资者一起进入我国工程总承包市场,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从建设部领导的多次讲话中也体现,大力推行工程项目总承包,将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幕墙工程作为建筑的专项工程施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展方向,来推进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发展看似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因此,从政策与发展层面来看,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是现在的方向。
2. 解读二:幕墙设计从业人员注册管理从2000年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条例》到2001年的人事部、建设部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
框架及实施规划》,再到2005年建设部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表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注册执业即将全面施行。幕墙设计作为勘察设计的一个小部分也同样面临着注册执业的管理问题。
尽管目前的资质标准中的要求来看,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的多种提法。很显然这只是在目前幕墙设计人员既无注册建筑师又少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情况下的一种过渡。对企业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只是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也体现了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重点是施工。
3.解读三:幕墙设计将以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机械工程师形式出现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的注册工程师中并没有幕墙工程师(见表2)。从目前从业的幕墙设计人员与设计资质要求的技术人员来看,都对建筑结构类与机械类有要求。从注册工程制度的总体框架上来看,幕墙设计的注册人员将会被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所替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