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企业
行业推荐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使行业推荐工作顺利实施,建筑用硅酮密封胶(以下简称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企业在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请之日起上一年度的年检合格)、工作场所证明;
3.单位批准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简历
4.当年在职员工统计表、技术骨干名单;
5.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设备清单;
6. 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7.周期内的企业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
8.法人责任承诺书。
二.工程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1.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是企业正式职工(不得兼任检验室主任),提供本人简历,高分子专业的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合法颁发能力机构发放),本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证明,半年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半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 质量负责人:
本人简历,大专以上的学历证书,质量管理体系培训证书。本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证明,半年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半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检验室主任:
应是实验室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提供本人简历,高分子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在本企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证明,提供半年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半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检验人员:
本人简历,国家承认学历的高分子或化学分析相关专业的中专学历证书,提供半年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半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要求:(技术负责人、检验室主任不得兼任)
1. 技术负责人、检验室主任、检验人员为企业的基本配置,定员定岗,相互不得兼职;技术负责人应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检验室主任应从事检验工作3年以上;
2. 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 聘任的退休人员应提供在本厂半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4. 检验人员应至少有3名。
三. 实验室证明材料
1. 实验室检测设备仪器明细表;
提供主要仪器设备拉力试验机、相容性试验箱、硬度计、分析天平、177ml挤出性装置、阿贝折射仪、稠度仪购置票据复印件或购货合同;
2.实验室平面布置图或照片(能反映每间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安装位置);
3. 结构胶样品养护室照片;
四.生产设备
1. 生产设备明细表:
1.1 真空捏合机或同等能力的基料生产设备,累计容量≥4000L或1条(含1条)以上连续化生产线;
1.2 行星搅拌机或同等能力的制胶设备,累计装机容量≥1600L或与上述连续化生产线配套的静态混合机;
1.3 机械化包装需与上述产能相匹配;
2. 生产设备的设备购置票据复印件或购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