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日前,中国洛玻集团股份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公司签订超薄玻璃买卖框架协议,股份公司龙海、龙玻公司等向华益玻璃公司公司供应超薄玻璃交易金额上限确定为18000万元。
2010年6月10日,洛玻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海玻璃与华益玻璃公司订立超薄玻璃供货协议的补充协议,将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年度交易额上限分别确定为8002万元及10008万元,此补充协议已经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但今年以来,因ITO市场持续向好,华益玻璃公司2011年向龙海公司采购量增加,加之超薄玻璃市场向好,股份公司超薄玻璃销售价格提高,使得龙海公司与华益公司交易额增加,需修订原持续关联交易之年度上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玻公司,今年初投产后,目前已具备持续稳定生产超薄电子玻璃的能力,也需要与华益玻璃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华益公司供应超薄玻璃。
据此,股份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签订超薄玻璃买卖框架协议,将2011年公司与华益玻璃的交易金额上限,确定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框架协议用以替代股份公司相关附属公司就供应超薄浮法玻璃产品,而与华益玻璃公司订立的各项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因华益玻璃公司为中建材集团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故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5月13日,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上述框架协议进行了审议,参会董事11名,该框架协议获得通过,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协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签订超薄玻璃买卖框架协议,将2011年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的交易金额上限确定为18000万元。不仅满足了需修改原龙海公司与华益玻璃原约定的2011年交易上限额度的需要,也满足了其他公司与华益玻璃发生新的交易的需要,且相关条款的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益玻璃是中建材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ITO导电膜玻璃、真空镀膜玻璃及相关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之生产及销售业务。此持续关联交易的标的是股份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或其它实体生产的超薄浮法玻璃,厚度为0.55mm、0.7mm、1.1mm等,质量等级为A/B级。
该协议将于各订约方签署后,并经独立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010年6月10日,洛玻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海玻璃与华益玻璃公司订立超薄玻璃供货协议的补充协议,将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各年年度交易额上限分别确定为8002万元及10008万元,此补充协议已经2010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但今年以来,因ITO市场持续向好,华益玻璃公司2011年向龙海公司采购量增加,加之超薄玻璃市场向好,股份公司超薄玻璃销售价格提高,使得龙海公司与华益公司交易额增加,需修订原持续关联交易之年度上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玻公司,今年初投产后,目前已具备持续稳定生产超薄电子玻璃的能力,也需要与华益玻璃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华益公司供应超薄玻璃。
据此,股份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签订超薄玻璃买卖框架协议,将2011年公司与华益玻璃的交易金额上限,确定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框架协议用以替代股份公司相关附属公司就供应超薄浮法玻璃产品,而与华益玻璃公司订立的各项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因华益玻璃公司为中建材集团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故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5月13日,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上述框架协议进行了审议,参会董事11名,该框架协议获得通过,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协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签订超薄玻璃买卖框架协议,将2011年公司与华益玻璃公司的交易金额上限确定为18000万元。不仅满足了需修改原龙海公司与华益玻璃原约定的2011年交易上限额度的需要,也满足了其他公司与华益玻璃发生新的交易的需要,且相关条款的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益玻璃是中建材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ITO导电膜玻璃、真空镀膜玻璃及相关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之生产及销售业务。此持续关联交易的标的是股份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或其它实体生产的超薄浮法玻璃,厚度为0.55mm、0.7mm、1.1mm等,质量等级为A/B级。
该协议将于各订约方签署后,并经独立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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