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确定了
建筑节能1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2008年11月8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下达江苏省“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将1000万吨标准煤的建筑节能任务分解到13个省辖市,其中我市为68.8万吨标准煤。为高标准完成省定任务,市城乡建设局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大力推广节能科技产品在建筑施工中的运用,收到了明显效果。
市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定了
建筑节能设计方案审查、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监督等制度,实现了从建设源头把关建筑节能。建立
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节能审查机制,联合规划局下发了《关于徐州市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加强施工现场、商品房销售节能信息公示,联合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制度的通知》。2009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淘汰使用
外墙保温砂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
保温材料防火监督管理的通知》,确保了建筑节能工程的安全和质量。2010年下半年市城乡建设局按照“周分析、月报告、季评比”的要求,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掌控,定期组织建筑节能专题研究,协调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部署建筑节能相关工作。并形成建筑节能简报。
市城乡建设局实施闭合管理,加强节能监管力度,市区及各县(市)已将建筑节能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现建设项目立项、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
保温系统材料备案、开工许可、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产品检测、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程序。2008年1月至今市施工图审查合格率100%。全市验收交付新建建筑基本达到节能标准。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建筑
节能门窗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0月1日起,没有经过省住建厅节能认定备案的
门窗产品,一律不得在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安装使用。
为加强
太阳能热水系统等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我市相继出台了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淘汰砖混结构推广
框架等先进结构体系、推广
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技术、限制使用墙体
保温砂浆、加强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建筑
节能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大力推进墙体自保温技术,引导墙材企业技术转型,目前我市加气
混凝土砌块行业已达16家,产能达20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我市建筑节能自保温墙体墙材的要求。徐州地区《加气混凝土自保温砌块应用》导则、《轻质复合保温隔
墙板》、徐州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导则等一系列技术文件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水平的提高。2009年积极申请财政部第一批太阳能
光电建筑示范,我市共有10个项目约12.5MW申报示范项目,其中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南湖校区0.5MW并网式
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已获得财政部459万补助经费,目前安装已结束,通过了省住建厅的验收。预计
2011年三月并网发电。2009年我市三个可再生能源项目得到省级示范补助资金219万元;2010年获得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补助资金300万元。
2006年以来,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节能50%的标准设计率达100%。2007年按标准建造率达到85%, 2008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执行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比例达到88%,高于全省87%的年度目标;2009年竣工项目达标率达94%,高于全省92%的平均水平。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良好,2006年1.99万吨标准煤、2007年5.07万吨标准煤、2008年14.95万吨标准煤、2009年20.23万吨标准煤,2010年28.70万吨标准煤,共计70.94万吨标准煤,超过省下达的68.8万吨标准煤的既定目标任务(其中市区完成41.35万吨标准煤,各县(市)贾汪区共完成29.59万吨),超额完成率为2.38%;占全省份额的6.6%;建了约4404万平方米的节能建筑(其中市区2461万平方米,县区1943万平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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