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近日,《厦
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不同层面加大
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力度。
办法规定,对于自愿申请建筑节能材料认定的,由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托专家进行评审,颁布认定证书,被认定后可以按相关规定从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中获得扶持资金;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应当将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还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建筑节能材料。
办法还从不同方面将建设工程材料纳入统一监管之中,体现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对于影响建筑
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依法实行备案制度,以对厦门市建筑市场上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情况予以掌握,同时通过备案制度公示有关建设工程材料目录,以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的实践中,存在
建筑幕墙、外
门窗以及
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使用过程尚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要求制作安装单位对建筑
幕墙、外门
窗以及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过程做好相应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查验制作、安装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制作记录,必要时实行检测,有关主管部门也可以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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