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 06月02日消息 】5月28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工作目标和政策举措等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据介绍,上海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到2010年,本市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下降20%,二
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26%,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5%”。
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无论如何都要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总目标,其中单位GDP能耗下降3.6%左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8万吨和25.9万吨以内,并争取进一步下降。
围绕确保实现GDP能耗下降3.6%目标,上海市政府提出的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九个方面。期中“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将加大工业领域节能改造力度,节能改造目标由50万吨进一步提高到60万吨标准煤。其中,6月底前完成20万吨,10月底前完成40万吨,年底前完成60万吨。对年内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奖励标准由每吨节能量300元提高到500元,单个项目奖励金额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对于上半年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预拨奖励资金的比例在50%的基础上提高到90%;对于9月底前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预拨奖励资金的比例提高到80%。
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对达到“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条件的居住建筑,力争全部实施节能改造。加大实施
节能门窗专项改造计划,推广节能
门窗由年初确定的20万平方米提高到30万平方米。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根据国家的节能空调调整政策,本市地方配套补贴政策相应延长一年至
2011年5月31日,定频节能空调地方配套补贴标准不变,变频节能空调补贴标准仍保持与定频空调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补贴后的标准一致,力争全年推广节能空调50万台。进一步扩大节能灯推广规模,全年推广节能灯1200万只以上,同时增加推广节能电机、节能汽车等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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