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幕墙网04月24日消息 记者kiko】4月22日,在国家电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电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将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但对于各省未经报批而自行出台的“试点”,电监会将对其进行检查和规范。
3月,国家电监会等四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解
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 知》),将15家
电解铝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这15家试点企业主要集中于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山 西、
内蒙古、陕西等能源富集区。对于纳入试点的企业来说,今后不必再统一从电网企业购电,在支付电网企业一定“过路费”(输配电价)后,可以直接从发电公司以较低价格购电。
因“过路费”的价格难以确定等因素,《通知》发出之后,直购电的“第一单”并未落在被圈定的15家试点企业中。4月中旬,在河南省政府的协调下,河南十几家电解铝企业与多家电厂率先签订了直购电协议。
据国家电监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经过调研,电监会发现有一些地方借推行直购电名义,实际上是在降电价。因此,3月中旬,发改委、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 价优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
对于此前阻碍试点单位签订直购电合同的“过路费”问题,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主任邹逸桥表示,“国家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独立的输配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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