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建筑节能在中国的推广应用可以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政府部门大型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已成为不节能的典型反面教材,一些市级机关建筑耗电量是居民住宅耗电量的10倍。同时,中国特色的“二次”装修,每年造成的浪费高达300亿元。
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管理粗放,中国大型
建筑能耗比西方发达国家高出一倍。如西部某直辖市和东部某直辖市的市级机关办公楼单位面积耗电量分别为132度/年、139度/年,均高于纽约66度/年、德国67度/年的水平,是城镇居民用电量的10.6倍,农民用电量的36倍。不仅如此,一些建筑商和消费者也不愿意在建筑的过程中采取节能措施。这说明,推广建筑节能的空间很大。而且,买低能耗的房子其实对消费者是很有好处的,因为同样的房子电费少交了。但为什么明明对国家和消费者个人都有好处的措施却推广不开呢?
一位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曾经算过一笔账,他说,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强制性法规,开发商自然首先考虑建筑成本问题,平均来说,增加节能措施将提升建筑成本约7%~12%,与非
节能建筑的市场竞争处于不利地位,难以形成鼓励建设节能建筑的氛围。
开发商增加了建筑成本,也即建设单位增加了建设费用。政府机关和消费者使用和购买增加了外
保温涂层等节能措施的房屋,虽然从长远来说是划算的,但从前期来看,却要每平方米增加40元左右的支出。国家考虑的是长远利益,而开发商、政府机关和消费者个人考虑的却是眼前利益,显然,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建筑节能,不仅能够大大改变我国建筑高能耗的状况,而且也能全面提升我国房屋的建筑质量。为了将建筑节能迅速推广开来,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家可以出台补贴政策,明确规定对于采用节能
建筑材料的开发商和消费者个人,按每平方米给予多少补贴;也可以对采用节能建筑材料的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通过补贴和优惠的方式来弥补由于采用节能建筑材料而增加的成本部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提高人们采用节能建筑材料的积极性。
其次,加大强制性政策的执行力度。建设部早在2005年就先后公布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08年10月又开始实施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节能建筑提出了明确的指标和规范,并已制定了对新开发建筑项目的节能验收标准,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到位。特别是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等重要环节认真把关,否则,不准立项,不准开工,不予验收。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建筑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节能建筑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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