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区有色
金属储量丰富,要发展资源优势,努力将有色金属产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广西在发展有色金属产业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无序开采,浪费资源;开采缺乏前瞻性规划,矿资源分散;矿区生态环境遭破坏突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科技力量薄弱等。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发展理念,加强矿产开发与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开采水平和资源利用率,加快发展我区有色金属产业。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一是遵循有序有偿合理开发的要求,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采、保护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项目,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申请审批、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处置,都要严格认真做好规划、审查,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坚决不批准立项,更不允许边申报、边开采或先斩后奏的违规行为。二是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发展我区有色金属产业要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矿产管理与开发中,充分考虑现实的资源基础和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现实的可持续利用。转变过去矿产资源开发中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方式,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追求全方位的综合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区域,科学合理划分鼓励、禁止、限制、允许开采规划区,明确各规划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规模、准入条件和相应管理措施;由政府主导,相关部
门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重要矿种和重点矿区的规划要求,对低风险矿产进行全面规划,对高风险矿产做好布局安排,努力达到合理布局、开发有序。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搞好矿山开采规模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含量规模相适应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促进矿山企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资源整合;落实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合理确定矿山最低服务年限,制定延长矿产品产业链、促进矿山领域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的政策措施。
坚持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科学制定主要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加强尾矿、废石等综合利用,搞好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建立适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资源特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整合资源,实施大企业大集团经营。充分发挥广西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优势,按照“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的发展思路,将矿产资源开发的关联企业有效整合起来,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整合小型企业的办法,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发挥集团公司的作用,坚持立足全区及周边地区,做好资源布局的大文章,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重点对桂西、桂北、桂中等优势资源和优势产业进行整合集中,该控制的按规定控制,该整合的按规定整合,将分散、各自为政的部分矿山资源开发企业进行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目前大多数小企业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乱采滥挖,提升我区有色金属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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