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
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山东、广东、陕西等15个省、直辖市291家企业生产的32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2%。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要求,对胶粘剂产品的
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总挥发性有机物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游离甲醛或苯含量超标。甲醛是一种有毒物质,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苯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是一种易燃而且毒性很高的物质,在常温下极易挥发。强制性国家标准
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胶粘剂产品的苯含量为≤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游离甲醛和苯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苯含量为506g/kg,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100多倍。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胶粘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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