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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玻璃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中国幕墙网收集整理  作者:*  日期:200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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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鑫股份
  股票代码:002163
  信息批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批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2558号3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上市公司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鑫股份
  股票代码:002163
  信息批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批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延安西路2558号3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重 要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三鑫股份: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减持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票,使其持股比例低于5%
  本报告书 :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杨高北路2001号F区管理楼104室
  法定代表人:陈琦伟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07350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期限:2003年1 月17 日至2023 年1月16 日
  经营范围:对企业购并重组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顾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杭州哲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雍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糖烟酒(集团)公司,江苏电信器材工业公司,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亚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中:张琼为三鑫股份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三鑫股份”股份之外,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三鑫股份”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08 年 8月 25 日到 2008 年 9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三鑫股份”股份 4,0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 。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938,000 股,占总股本的 0.95% ;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 2,08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02%。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减持后至公告日止所持”三鑫股份”股份为 7,982,000 股,占总股本的 3.91%。

  三、此次减持后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8年8月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790,000 股,减持均价为5.14元,2008年9月份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148,000 股,减持均价为4.62元,累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938,000 股,占总股本的 0.95% ;9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 2,08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02%。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减持”三鑫股份”股份4,0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师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琦伟
  日期:2008 年 9月24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琦伟
  日期:2008年9月24日
  股票简称:三鑫股份         股票代码:002163      公告编号:2008-057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三鑫股份
  股票代码:00216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中华南路49号(贵航大厦)
  通讯地址: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110号
  邮政编码:550009
  签署日期: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贵航集团100%股权,是贵航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1,886,42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67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军用、民用航空器及相关发动机、机载设备(含空空导弹、火控系统)、轻型燃气轮机、汽车、摩托车、制冷设备、环保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纺织机械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监理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飞机租赁;医疗设备投资及工程的投资与管理;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经营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航空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航集团与控股股东中国一航、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3 年财务状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航集团主要从事航空飞行器、航空发动机、航空机载设备及其零备件、机场设备、汽车和发动机及零部件、烟草包装机械及备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化工产品、橡胶产品、塑料制品、工程液压件、医疗交通运输设备及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的行业和商品)、酒店物品、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贵航集团目前直接或间接经营的业务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并且贵航集团承诺:贵航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现在不从事将来也不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 年财务状况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以下数据均引自贵航集团2005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 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以上人员最近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贵航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金融机构
  贵航集团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增持前,贵航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三鑫股份27.98%的股份,较三鑫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少0.48%,本次增持后,贵航集团控制三鑫股份的比例增加到29%,成为三鑫股份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持三鑫股份并成为其控股股东,目的是通过控股三鑫股份,利用集团优势将其做大做强。

  三鑫股份的主业为:特种玻璃与幕墙工程,特种玻璃产业涵盖:LOW-E镀膜节能玻璃、电子功能镀膜玻璃太阳能玻璃;幕墙工程产业涵盖:幕墙工程设计、生产、施工业务,幕墙单元板块成套产品、工程玻璃产品等。其幕墙工程研发、设计、施工和幕墙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具有上下游产业链综合配套能力,在行业内竞争优势明显,产品技术含量高,并且拥有一支以玻璃专业技术人才为骨干的业务团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基于对特种玻璃和幕墙工程行业未来前景的看好,对三鑫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贵航集团控股后,将三鑫股份纳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上市公司板块发展,按照“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国际化市场、信息化管理”的经营方针,充分利用集团的资源、技术等综合优势,将三鑫股份做大做强。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产品升级和经营规模,重点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光伏玻璃、电子信息产业薄片玻璃、深加工高端玻璃产品等硅基础材料以及航空材料,站在行业至高点,快速占领国内高端特种玻璃新兴市场,发展成为国内国际特种玻璃的主要供应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对外处置本公司已拥有三鑫股份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如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三鑫股份的股价出现偏离上市公司实际价值的情形,或未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不排除在此期间或期后继续增持或减少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法定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法定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根据中共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党组文件《关于扩大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项目投资决权限的决定》(航党组[2008]16号),中国一航直属单位中年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下的,由直属单位的投资决策体系按规定程序决策和实施,并将相关情况向中国一航备案。

  贵航集团于2008年9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的报告》,会议决定从二级市场增持三鑫股份的股票,使三鑫股份成为贵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并将相关文件报中国一航备案。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贵航集团直接持有1,522.98万股,占三鑫股份总股本的7.47%。同时,贵航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深圳贵航(持股91%)合计持有三鑫股份5,707.98万股,占三鑫股份总股本的27.98%,较三鑫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少0.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贵航集团直接持有1,730.98万股,占三鑫股份总股本的8.49%。至此,贵航集团直接和通过深圳贵航合计持有三鑫股份5,915.98万股,占三鑫股份总股本的29%,成为三鑫股份的控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交易购入三鑫股份股票,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以上交易没有其他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或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和来源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8 年9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转出的三鑫股份208万股股票,占三鑫股份总股本的1.02%,交易价格为4.8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998.4万元。此次交易所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作出如下说明:“此次交易所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三鑫股份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支付方式
  本次增持支付资金方式为:在购买该股份的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结算系统将资金自动划至上海泛亚的帐户。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三鑫股份主营业务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三鑫股份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三鑫股份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三鑫股份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三鑫股份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三鑫股份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三鑫股份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三鑫股份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后,将间接成为三鑫股份的控股股东,对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没有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作为三鑫股份控股股东期间: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保证三鑫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职务;保证三鑫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保证三鑫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三鑫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保证三鑫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三鑫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三鑫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帐户;保证三鑫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保证三鑫股份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三鑫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不干预其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三鑫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三鑫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保证三鑫股份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1、贵航集团与三鑫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增资前,贵航集团的业务范围包括:航空飞行器、航空发动机、航空机载设备及其零备件、机场设备、汽车和发动机及零部件、烟草包装机械及备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交电、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化工产品、橡胶产品、塑料制品、工程液压件、医疗交通运输设备及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的行业和商品)、酒店物品、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三鑫股份的业务范围包括:玻璃深加工产品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销售建筑安全玻璃光学玻璃、光控玻璃、电子平板建筑幕墙建筑门窗钢结构、玻璃深加工机械设备;承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记第2001-086号文执行);普通货运。贵航集团与三鑫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增资后,贵航集团与三鑫股份的主营业务均未发生变化。所以,本次增资后贵航集团与三鑫股份仍然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
  为避免未来与三鑫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贵航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不会在三鑫股份经营的区域内从事对其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在作为三鑫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避免贵航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三鑫股份之间发生的任何有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同时,贵航集团充分尊重三鑫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侵害三鑫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1、贵航集团与三鑫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1)2007年三鑫股份上市前关联交易情况
  2005年-2006年,三鑫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其与贵航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三鑫股份与贵航集团的控股公司深圳市信艺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购销业务以及贵航集团为三鑫股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三鑫股份与深圳市信艺诚机械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2005年为582万元,2006年为771万元,占同期同类业务的比例分别为1.12%和2.15%,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2007年三鑫股份上市后的关联交易
  三鑫股份于2007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度及2008年上半年三鑫股份与贵航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贵航集团为三鑫股份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和三鑫股份租赁贵航集团关联方中航第一集团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设备。在此期间三鑫股份与贵航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贵航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三鑫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与三鑫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三鑫股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三鑫股份利益的行为。

  贵航集团将尽量减少并规范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与三鑫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贵航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三鑫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贵航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三鑫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高于三鑫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贵航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三鑫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 万元以上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和类似安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贵航集团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三鑫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贵航集团不存在对三鑫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增持三鑫股份1.02%的股份之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贵航集团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三鑫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增持三鑫股份1.02%的股份之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贵航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三鑫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贵航集团为中国一航下属的大型军工企业,因财务报表及附注涉及保密事项,不能对外披露。贵航集团最近3年简要财务数据见“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财务状况”。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
                 谭卫东
  签署日期: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财务顾问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机构(盖章):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朱俊峰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
                          高博书           陈静
  签署日期: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贵航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贵航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贵航集团《关于增持“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的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4、贵航集团关于本次增持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

  5、贵航集团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三鑫股份及其子公司、关联方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6、贵航集团关于与三鑫股份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贵航集团关于保持三鑫股份独立性的承诺;

  8、贵航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9、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6个月内,贵航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贵航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提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材料的说明;

  12、贵航集团关于其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及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13、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备查地点: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中华南路49号(贵航大厦)
  通讯地址: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110号
  邮政编码:5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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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不清楚幕墙的工作者的辛苦,你没干过设计,所以你的发言具有片面性。
    来自 60.190.252.198 的读者对幕墙设计人员流动现状的评论
  • 不创新的风险比创新更高,可持续发展就是企业追求永恒的主题,但是它在现实当中可能就是一个悖论,为什么呢?因为所有企业领导人都采取了所有的措施,要想使企业可持续,但是这一措施最后恰恰可能适得其反,企业不但不可持续,而且很有可能走向衰亡,所以要让企业可持续发展很重要要找出一条正确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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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豪胶质量好,服务好,却未能进前三名,真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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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有建筑是不错的内需拉动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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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主办宣传推广和组织策划都很好,与上届相比,现场观众多很了,而且大多是设计院和工程单位的.我是一家门窗厂的,带去的门窗系统样品,基本上全部被订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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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的来看,施工材料成本高啦!安装工费老板不去考虑,反正是一样包给工人!--我们搞了新东西也有,老板不用,我们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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