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 >> 行业新闻 >> 正文

塑钢加工无法规 “注水”成行规

来源:hc360  作者:*  日期:2006-7-14
页面功能【字体: 】【打印】【投稿】【评论
  总共不过30余平方米的塑钢门窗,竟然被多算出6平方米来,这种计算方法还被称作是行业规则。这一问题已引起多名消费者质疑和投诉。昨日,记者从中山工商分局虎滩所了解到,由于缺少具体的规定,并且消费者对相关专业知识不够了解,塑钢加工中的“注水”现象比较普遍,应引起注意。

  家住中南路的张先生打
  总共不过30余平方米的塑钢门窗,竟然被多算出6平方米来,这种计算方法还被称作是行业规则。这一问题已引起多名消费者质疑和投诉。昨日,记者从中山工商分局虎滩所了解到,由于缺少具体的规定,并且消费者对相关专业知识不够了解,塑钢加工中的“注水”现象比较普遍,应引起注意。


  家住中南路的张先生打算把家里门窗都换成塑钢的,并与加工者谈好每平方米140元。施工师傅量的4个子和1幅共36.2平方米,总价 5068元。施工结束后,张先生随意用尺子量了下门窗的尺寸,却惊奇地发现,实际尺寸只有30.2平方米。对方解释说,这是因为计算方法不同,“实际尺寸如果是1.22米×1.56米,都是按1.5米×1.9米计算的,业内都是这样做的,若按实际尺寸收费,我们就亏本了”。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一说法,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说,针对商家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他们曾查阅了相关法规,并咨询技术监督等部门,都未找到具体规定。在此情况下,工商部门认为,加工者应该按实际尺寸收费,其行为已涉嫌价格欺诈,要求其向张先生退还多收的840元钱,并予以行政处罚1500元。


  就塑钢加工尺寸的计算,记者也咨询了业内人士。宜居家装监理公司的季女士说,因为装修过程的用料损耗等,有些尺寸计算时确实会留出些余地,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她认为,消费者应多了解相关知识,可以在货比三家后,直接约定总价。工商部门则提醒说,消费者最好找有营业执照的加工者做这类加工,并在加工前协商好尺寸计算的方法,签一份书面协议。


转载时需注明出处: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 www.windoor168.com
我要评论 (已有*人参与评论)
上一篇:广东中山市建筑五金价格涨势高昂
下一篇:造就奇迹的中国五金之乡     
【回到顶部】
相关新闻:
  • ·标准规范(发布、修订)信息(2011-10-31止) 
  • ·聚合物纳米材料在隔热条中的应用
  • ·提供25年质量保证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规范简介
  • ·第三届中国国际铝业展览会
  • ·厦门提出幕墙光污染应纳入施工图审查
  • ·标 准 规 范(发布、修订) 信 息 (2009-1-31止)
  • ·关于2009年全国铝门窗幕墙行业年会论文集征稿的通
  • ·2009全国铝门窗幕墙行业年会专栏
  • ·2008第三届太阳能学会年会暨第四届德雷斯中国国际
  •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版权,归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和作者所共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转载要求:
    转载的图片或者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本站水印。

    隐私条款:
    除非特别声明,否则文章所体现的任何观点并不代表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
    本站转载或引用文章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将其删除!

    >>更多